商业保理办理条件
我公司主营业务有:
1、类业务: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基金证券股权类牌照收购与;
2、外包服务:基金产品备案、托管、信息披露、年季报、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解决中基协失联异常;
3、资金业务:公司个人、显账、上市公司补流、发债、美化报表、银行冲量、平账;
4、金融服务外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挂牌、、协助企业融资服务;
5、公司基础业务:执照注册、变更、、注销,增资、减资、审计、评估;
6、税务登记、变更,股权,代办疑难年检、解决企业工商税务难题;
7、代理记账、会计服务、银行开户、维护,公司建账、银行报税、各项财税咨询。
作为代理人的保险代理公司开展业务具有许多特的优势:
1、可省去保险公司、培训、管理保险代理人等诸多成本,有利于保险公司配置有限的资源;
2、保险代理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相对于其他种类的保险代理人,具有较好的承担责任的财产基础;
3、保险代理公司的业务水平和能力要比其他种类的保险代理人高,因此,能够为投保人提供高质量的代理服务。我国保险业应努力扶持保险代理公司的发展。
保险代理公司的注册条件:
1、股东、发起人或者合伙人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2、注册资本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监会相关规定的限额;
3、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符合有关规定;
4、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管理人员符合规定的任职条件;
5、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7、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8、拥有5家及以上子公司,其中至少有2家子公司为保险中介机构;
9、保险中介业务收入占集团总业务收入的50%以上;
10、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险代理公司的经营范围:保险代理机构可以经营下列保险代理业务:
1、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保险代理公司代理的保险产品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保险代理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向企业和个人进行保险宣传,招揽保险业务。与其他保险代理人相比,保险代理公司的代理行为更具有性和规范性;
2、代理收取保险费:收取保险费是保险代理公司经营的重要内容,保险代理公司代收保险费的,应当开立立的代收保险费账户进行结算。同时,保险代理公司应根据保险代理合同的约定,及时将保险费划转给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还应当建立账簿,记载保险代理业务收支情况;
3、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当保险代理公司招揽的客户出险后,保险代理公司利用其熟悉客户情况的优势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查勘和理赔工作,可以更方便快捷地提供保险服务;
4、中国批准的其他业务。
保险代理公司的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发起人:设立保险代理公司,应有相应的发起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为2-200人。依据《保险代理机构规定》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些特定主体,如、社团等不能投资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保险代理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此外,为了避免自我代理等机会行为,保险公司员工投资保险代理公司的,应当书面告知所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董事或者管理人员投资保险代理公司的,也应当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取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同意。
我们公司凭着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创新发展的理想信念,博击于商海大潮之中,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一步一个脚印,在市场风雨的洗礼与磨砺中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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